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k8凯发家用电器电器分类一类二类福建一地人才购房最高补助5065万元5年后可上市

2024-03-30 20:15:26

  k8凯发购房当年按补助标准的40%发放第一笔补助,第2年起按补助标准的15%发放补助,直至补完,所购房产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。

  一类人才:补助金额=实际购房价格-政府确定价的65%(补助24.85万元-50.65万元);

  三类人才:补助金额=实际购房价格-政府确定价的75%(补助17.75万元-36.18万元)。

  人才首期礼:首次支付5万元,半年内完成首付100%(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支付首付100%)。

  人才购房前可凭身份证、人才证明材料〔人才类别证书(文件)复印件、学历(学位)证书复印件、学信网认证报告、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〕向县人社局申请认定人才类别。(县人社局,)

  1.申报时间: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常工作时间(工作日上午8:00-12:00,下午2:30-5:30)至2024年3月31日。

  2.申报方式: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公告截止日期前,人才个人需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《长汀县人才购房补助申请表》(详见附件3),并提供本人身份证、人才证明材料,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、购房款、缴纳税费证明、不动产登记信息证明、承诺书或“不动产权证书”等相关证明材料(详见附件4、附件5)。

  用人单位受理个人申请,并负责核查个人提供的申请材料。经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核查、研究无误同意上报的,由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,开发商负责人签字并盖章,并在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前报县人社局。

  县人社局收到上报材料,并在人才购房补助申请公告截止日期后10个工作日内,县人社局复审人才类别、在汀就业证明,县住建局复审人才申请补助材料,复审通过后,报县人才购房补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。

  县人才购房补助工作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,由县委人才办公示人选名单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无异议的,由县住建局发放购房补助。(县住建局)

  1.坚持“如实申报、严格审核、公开监督k8凯发、违规必纠”的原则,依法依规开展人才购房补助工作,对房源、对象、价格、补助结果实行全过程公开,确保整个过程公平公正。

  2.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不定期检查人才在岗情况并报县委人才办、县人社局。申请购房补助后,人才在我县工作满5年,所购房产可以上市交易。对于人才在汀工作未满5年离开长汀的,由用人单位按年限追回相关补助,因公(工)死亡的除外。

  3.申报对象及用人单位应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,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人才购房补助等违反有关规定情形的,列入人才政策申领黑名单,并报市、县征信中心备案,情节严重的,提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。